辣椒资讯
当前位置:首页 > 新闻资讯 > 辣椒资讯

种植合同纠纷案件调解 结果裴某赔偿吴某损失4000余元

辣椒资讯 发布时间:2023-12-18 13:09:24 浏览数:0
 

近日,甘肃省金塔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种植回收合同纠纷案件。该案涉及原告吴某与被告裴某之间的色素辣椒种植委托协议。

根据协议,吴某按约定种植了5亩辣椒。然而,在8月份,吴某发现大部分种植的辣椒不能变红,且形状不一,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。经相关部门对种子质量进行鉴定,确认裴某提供的辣椒种子确实存在严重质量问题。

吴某多次与裴某协商解决种植损失问题,但最终未能达成一致意见,因此将裴某诉至法院。经承办法官细致调查和分析后,法官明确了被告应当承担该案的赔偿责任。

最终,在法官的主持下,双方达成调解协议,裴某同意赔偿吴某经营损失4000余元。

对于此案,法官寄语称,当前种植是普遍的经营行为,但农户在选择种植制种的过程中应该格外慎重。选择种子时,要注意查看是否有种子合格证。在种植过程中,要及时通知对方进行现场查验,以便及时止损,并留存证据。一旦遭受无法合理赔偿的损失,这些证据将成为诉讼中的有力支持,最大限度地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。

这起案件的调解成功提醒了农户在种植过程中要谨慎选择种子,并积极保护自己的权益。法院也将继续致力于公正审理各类农业合同纠纷案件,为农民提供权益保护和公正化解纠纷的平台。